《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業職業病危害雙體系實施指南》講解了山東省內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業在生產活動中職業病危害的風險分級與管控的具體要求和工作程序。該標準涵蓋了職業病危害風險分級管控的職責和要求、工作程序和內容、文件管理和持續改進等方面。標準強調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要求建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職業病危害風險分級管控體系領導小組和組織機構,明確各層級人員的職責,并制定了職業病危害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和考核辦法。此外,還提出了制定培訓計劃和保障培訓開展的工作措施,確保企業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等能夠接受全員培訓。標準還強調了落實職業病危害風險基礎管控措施的重要性,以提高企業的職業衛生管理水平。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業職業病危害雙體系實施指南》適用于山東省內的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業,這些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需要對職業病危害進行有效的風險分級與管控。其他陶瓷制品制造企業也可參照此標準執行,以提升自身的職業衛生管理水平,確保員工健康安全。該標準為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業提供了一套系統化、規范化的管理方法,幫助企業更好地識別和控制職業病危害,減少職業病發生率,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