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企業雙體系樣本》講解了冶金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的實施指南,旨在落實省政府關于建立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要求。該指南詳細規定了冶金企業如何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各項要求,通過企業獲得的風險信息,實施隱患分級排查,使隱患排查點具體化,確保企業和政府有關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項要求得到切實落實,從而提升企業的本質安全水平,遏制各類安全生產事故。該指南適用于冶金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涵蓋焦化、原料、燒結、高爐、煉鋼、軋鋼、鐵路運輸及能源動力系統等各個生產環節,無論其規模、類型、位置和成熟程度。同時,該指南還引用了多項法律法規和標準,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為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此外,該指南還定義了事故隱患、隱患分級、隱患排查、隱患治理和隱患信息等關鍵術語,并明確了隱患排查治理的目標、原則和職責分工。
《冶金企業雙體系樣本》適用于冶金行業的所有企業,包括但不限于焦化、原料、燒結、高爐、煉鋼、軋鋼、鐵路運輸及能源動力系統等各個環節。無論企業的規模、類型、位置和成熟程度如何,均可參考本指南建立和完善自身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該指南特別強調全員參與、全崗位覆蓋、全過程銜接的閉環管理機制,幫助企業實現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常態化,確保企業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