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行業兩個體系建設實施指南》講解了燃氣行業企業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中的具體實施方法和步驟。該指南詳細規定了體系的范圍、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隱患分級與分類、工作程序和內容、文件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效果以及持續改進等方面的內容。在基本要求方面,強調了成立組織、完善制度、全員培訓和架構職責的重要性。成立組織部分指出,燃氣企業應組建危險源辨識工作領導小組,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為副組長,成員涵蓋多個部門的技術骨干。完善制度部分提到,企業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詳細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全員培訓部分強調了培訓的必要性,要求從基層操作人員到最高管理層全員參與,確保隱患排查治理貫穿于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架構職責部分明確了企業的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職責,確保隱患排查活動覆蓋企業各個層面。隱患分級與分類部分介紹了隱患的分級標準和分類方法,幫助企業更準確地識別和處理隱患。工作程序和內容部分詳細描述了隱患排查的流程,包括編制排查清單、制定排查計劃、隱患排查和隱患治理等環節。文件管理部分強調了文件記錄的重要性,要求企業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體系。隱患排查治理效果部分提出了評估隱患治理效果的方法,確保治理措施的有效性。持續改進部分鼓勵企業不斷優化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提高安全管理的整體水平。
《燃氣行業兩個體系建設實施指南》適用于山東省內所有燃氣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尤其是那些需要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的企業。該指南不僅為燃氣企業提供了一套系統的隱患排查治理方案,還為企業管理層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引,有助于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