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有關職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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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生產經營 單位 事故隱患 排查 治理 有關 職責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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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有關職責》講解了生產經營單位作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依法依規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經營。該文件指出,生產經營單位需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確保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都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同時,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設立專項資金使用制度。此外,生產經營單位應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排查事故隱患,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文件還強調,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職工和社會公眾參與隱患排查,并對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在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時,生產經營單位應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方職責。此外,生產經營單位還需定期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按規定時間向安全監管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報告并制定治理方案,明確治理目標、方法、經費、機構、人員、時限、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生產經營單位應采取相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對于無法保證安全的隱患,應撤出作業人員,疏散相關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此外,生產經營單位還應加強自然災害的預防,制定應急預案,并在接到自然災害預報時及時發出預警通知,采取安全措施,確保人員安全。
《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有關職責》適用于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礦業、電力供應和服務業等。這些單位應根據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有效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和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該文件也適用于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幫助其指導和監督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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