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爆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制度.docx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從業人員 安全教育 制度
- 資源簡介:
-
《涉爆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制度》講解了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民用爆炸物品從業單位應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確保從業人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該制度具體規定了涉爆人員必須參加相應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爆破工程技術人員需參加不少于一個半月的培訓班,使用推薦教材。爆破員需參加不少于一個月的培訓班,而爆破器材保管員、安全員和押運員則需參加不少于半個月的培訓班。隧道爆破員必須持有行管部門和公安機關的雙重證件才能上崗。涉爆持證人員需按時參加證件年審,年審不合格者將被調離崗位。此外,本單位每年應制定培訓計劃,確保每年不少于兩次的強化培訓,并要求涉爆人員加強自身業務學習,提高業務水平。
《涉爆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制度》適用于民用爆炸物品從業單位,包括但不限于爆破公司、礦山企業、隧道施工單位等。該制度為這些單位提供了詳細的培訓要求和管理規范,確保涉爆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有效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展開閱讀全文

關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