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送風安全技術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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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送風 安全技術 措施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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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風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在機電維修期間,為了確保礦井在停風停電及恢復通風過程中的安全,所采取的一系列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文件首先成立了以張世民為組長的停電停風安全工作組,成員包括田應平、常智慧等。停風前,要求確保井下風筒懸掛牢固完好、頂板、支護完好,同時確認風筒、頂板、支護完好后,調度通知 1051 排水點作業人員撤離,并在 105 運輸順槽口打設柵欄,懸掛警示牌和瓦斯檢查牌板。停風期間,105 運輸順槽停止一切作業,禁止人員進入。恢復通風時,需檢查遠程閉鎖裝置,采用風筒短路法進行瓦斯排放,確保回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 0.5%。局部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后,回風流中瓦斯濃度不得超過 0.4%,CO2 濃度不得超過 0.8%,并穩定 30 分鐘后,由跟班礦長、瓦斯員、安全員逐段檢查瓦斯、風筒、頂板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需重新進行排放。恢復供電前,需確保通風、排水系統運行正常,并向調度室匯報。
《停送風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機電維修人員、通風工、瓦斯檢查員等相關崗位人員。該文檔提供了詳細的停風送風操作流程和技術措施,旨在確保礦井在停電維修期間的安全,避免瓦斯積聚和頂板事故,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礦井設備的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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