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兩人觸電重傷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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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一起 觸電 重傷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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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兩人觸電重傷事故》講解了一起發生在1986年8月5日鄭州供電局的嚴重電力安全事故。該事故中,35kV峽曹線全線停電清掃瓷瓶的工作過程中,工作負責人曹未能嚴格遵守安全規程,錯誤地將一條運行中的35kV線路誤認為是已停電的峽曹線,并安排工作人員進行作業。由于未仔細核對桿號和電壓等級,導致兩名工作人員劉和岳在12點左右分別于18號桿和25號桿觸電墜落,造成重傷,其中一人上肢被截去。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包括工作負責人未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程”中的監護制度,部分工作人員缺乏必要的驗電操作,以及未能落實防止誤登帶電設備的措施。此外,工作人員的文化和技術素質較低,對工作任務卡片上的信息識別不清,也導致了誤操作。為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文中提出了多項反事故對策,包括嚴格執行監護制度、確保線路標號清晰正確、采用任務卡片核對制度、配備必要的有電監測工具、堅持工作前驗電制度、推行工作地段掛地線制度等。
《一起兩人觸電重傷事故》適用于電力行業尤其是從事高壓線路維護和檢修工作的企業和單位。這些企業或單位應高度重視安全生產管理,特別是針對線路停電檢修工作,必須加強對員工的安全培訓,提高其技術水平和安全意識。同時,相關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安全規程執行各項操作,確保每一步驟都得到有效的監督和確認,以防止因誤操作而引發的安全事故。此外,該文件也為電力系統內部的安全部門提供了具體的防范措施和改進方向,幫助其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整體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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