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陸市煙店鎮鑫自然采石廠2.12重大坍塌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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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陸市 煙店鎮鑫 自然 采石 2.12 重大 坍塌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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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陸市煙店鎮鑫自然采石廠2.12重大坍塌事故》講解了安陸市煙店鎮雙嶺村鷹嘴崖的鑫自然采石場發生的重大坍塌事故經過。該采石場位于原有礦區基礎上重新劃定,巖石為沉積型石灰石,巖層走向275度,傾向NE5度,傾角49度,底部東西長120米,南北寬20米,最窄處約12米,最大段高68.5米。2004年2月12日上午9點左右,業主孫紹忠帶領工人開始作業,準備炸掉山體突出傘檐。因設備問題炮眼未打成,下午3點多繼續作業,完成兩個5米深的炮眼并進行四次擴壺爆破后裝藥準備大爆破。約4:30分,山體前部分墜落,三名工人掉下山底,其中一人當場死亡,另兩人被埋于巖石下,經施救于次日凌晨2:30挖出均已死亡。
關于事故原因,《安陸市煙店鎮鑫自然采石廠2.12重大坍塌事故》描述了導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業主孫紹忠違反國家法規和地方政府規定擅自開工是主要原因之一,安全生產法明確要求礦山建設項目必須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而孫紹忠未經許可便開工。擴壺爆破成為直接誘因,事故發生點巖石抗剪強度較低且失去下部支撐,在多次擴壺爆破及重力作用下,巖石失穩滑移塌落。此外,采場條件惡劣、安全措施和現場監督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采場段高嚴重超標,幫坡角過大,斷面呈鋸齒狀,且無監護人員和足夠的安全設施,現場裂隙未及時處理。
《安陸市煙店鎮鑫自然采石廠2.12重大坍塌事故》適用于礦山開采企業,特別是小型采石場等類似生產單位。該文檔旨在提醒相關企業和從業人員遵守國家法規和地方政府規定,確保在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使用前進行嚴格的安全評估和驗收。同時,對于從事露天礦山開采的工人和管理人員,需強化對現場安全管理的重視,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安全繩等,并加強日常巡查和隱患排查,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該文檔還適用于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為其提供典型案例分析,幫助其制定和完善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對礦山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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