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郴州瑤崗仙礦業有限責任公司“9.13”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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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 郴州 瑤崗仙 礦業 有限責任公司 9.13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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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瑤崗仙礦業有限責任公司“9.13”事故》講解了2007年9月13日在湖南郴州瑤崗仙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九工區發生的嚴重中毒事故,該事故導致14人中毒,其中5人死亡。報告詳細描述了事故發生的具體經過:2007年9月13日,王熙芳帶領6名工人在15中段69號脈探礦平巷進行選礦作業時,使用丁基黃藥和濃硫酸對重砂脫硫、脫砷洗選,產生大量有毒氣體,造成作業人員急性中毒。救援人員因缺乏安全知識和防護裝備,在施救過程中也相繼中毒,進一步擴大了事故的損失。事故調查組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直接原因是違規在井下進行化學選礦作業,產生的有毒氣體超標引發中毒;間接原因包括安全管理不善、通風管理混亂、職業病防治工作缺位以及應急救援預案缺失等多方面問題。
《湖南郴州瑤崗仙礦業有限責任公司“9.13”事故》適用于有色金屬礦山企業,特別是從事地下開采和選礦作業的企業。這些企業應從此次事故中吸取教訓,嚴格遵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等相關法規標準,加強殘礦回收作業的安全管理,完善通風系統,確保作業區有足夠新鮮風流,避免有毒有害氣體積聚。同時,企業還應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規范用工管理,為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崗前體檢和培訓,并簽訂勞動合同,參加工傷保險。此外,制定完善的中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個體防護裝備,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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