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2012〕第54號).doc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國家安監總局令2012第54號 煙花爆竹 生產 企業 安全生產 許可證 實施辦法 國家 總局 2012 54
- 資源簡介:
-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講解了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的具體要求。該辦法詳細規定了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設立條件,包括企業選址、建設項目審批、基礎設施和設備設施的安全標準,以及視頻監控和異常情況報警裝置的安裝要求。此外,辦法還明確了企業的生產規模、產品質量、包裝、標志等方面的標準,強調了企業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該辦法還規定了企業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要求,確保其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適用于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管部門。具體來說,該辦法適用于所有依法設立并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工商預先核準文件,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的企業。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依據該辦法對企業進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確保企業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保障企業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展開閱讀全文

關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