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裝玻璃容器 鉛、鎘、砷、銻 溶出允許限量GB19778-2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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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裝玻璃容器 鉛、鎘、砷、銻 溶出允許限量GB19778-2005 包裝 玻璃 容器 允許 限量 gb1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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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玻璃容器 鉛、鎘、砷、銻 溶出允許限量》講解了我國針對玻璃容器中有害金屬元素的釋出控制所制定的相關限量指標,確保各類直接接觸人體物料容器的安全性。本標準具體限定了鉛、鎘、砷和銻這四種潛在有害物質從不同容積規格的玻璃容器材料遷移到其內容物時的量值界限。為保障食品安全性和人體健康,文件規定嚴格測試流程,設定不同容器尺寸范圍下上述四類重金屬離子最大許可溶出量的具體數值限制。對于食品、藥品及酒飲等行業采用的玻璃制瓶罐等容器,通過化學實驗測定法獲得數據進行評估并依照此準則判斷產品是否合格。這一國標文件明確了生產方需達到的質量標準,指導檢測單位如何對產品實行科學有效的安全性能評價,在制造工藝改進以及質量管控方面具有重要指引作用。
《包裝玻璃容器 鉛、鎘、砷、銻 溶出允許限量》適用于玻璃包裝材料制造業,尤其針對設計、生產和銷售用于裝載如食品、醫藥、酒精飲品與非酒精飲品及其他可供人類食用或飲用物資的企業機構。此外,此文檔還對從事玻璃器皿進出口貿易商和負責檢驗檢疫監管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有直接幫助作用,用以保證所有進入市場的這類商品滿足國內及國際相關法律法規關于重金屬污染預防的規定,維護消費者權益與公共衛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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