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綜掘)隊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掘進(綜掘)隊副隊長在確保本隊安全生產方面承擔的直接管理責任。該文件描述了副隊長需要協助工長組織職工完成生產任務和各項指標,積極推行“班組自我控制”的安全自主管理模式,實施班前預想、開工確認、班中巡查和班后驗收制度,檢查作業現場安全生產條件。文件強調落實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按設計圖紙及規程要求施工,并抓好施工巷道工程質量和文明生產。同時,組織開好班前會和安全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加強職工安全知識教育和日常培訓,包括走動式安全培訓。為了提高質量標準化效果,將此與職工工資掛鉤考核,嚴格進行日檢查、班評估。此外,做好現場跟班管理,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并做到“五定”閉合處理。每班需向隊值班匯報生產、安全情況,對較大問題及時向礦調度和隊值班匯報以便處理。還提到負責開好班前會和班后會,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和工程質量驗收檢查制度,支持安全網員監督檢查工作,采納合理建議,以及材料管理工作,厲行節約,嚴禁浪費。并且要經常觀察迎頭地質變化情況,掌握煤與瓦斯突出基本知識,認真落實安全防護措施。
《掘進(綜掘)隊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的掘進(綜掘)隊副隊長職位。具體來說,它為這些管理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和工作指南,確保他們在組織生產和安全管理過程中能夠有效履行職責。該責任制不僅有助于提高整個隊伍的安全意識和操作規范,還特別針對煤炭開采中的特殊風險,如煤與瓦斯突出等問題,提供具體的應對措施。適用于所有涉及煤礦井下掘進作業的企業和單位,旨在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穩定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