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部技術員崗位責任制》講解了機電部技術員在保障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職責與要求。該文件描述了技術員需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落實上級關于安全生產的各項指令和精神。文中明確了技術員負責機電部的技術管理、咨詢指導工作,包括設備圖紙等資料的管理和歸檔。同時,技術員還需編寫和完善各類規程措施,進行參數計算校驗,建立機電設備技術檔案,制定災害應急預案并組織學習,開展業務培訓,參與技術改造創新,編寫檢修計劃,并深入現場解決發現的問題。此外,文中列出了對未履行責任行為的具體考核標準,如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記錄不實、未按規定編寫應急救援預案、違反勞動紀律、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危險源檔案、未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工作指示不落實、未組織專業學習培訓、作業計劃編制審查不及時、技術資料臺帳不健全、規程措施審查有誤、技術失誤造成傷害損失以及在事故調查中弄虛作假等行為將給予相應罰款,其他直接或相應責任則根據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機電部技術員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礦山企業機電部門的技術人員。此文件為這些技術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南,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內部的安全規定。它不僅適用于機電設備的日常維護和技術支持工作,還特別強調了技術員在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包括技術資料管理、應急預案制定、員工培訓等任務。通過這份責任制,可以有效提高機電部技術員的工作規范性和責任感,保障礦山企業的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