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制度》講解了為充分發揮應急管理機構的職能作用,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式,從而更加規范、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管理各項工作,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該制度詳細闡述了應急預案體系動態管理,依據“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總體要求以及部門機構調整變化情況,對應急預案進行類別、結構調整,確保其適應全礦安全形勢和實際工作需要。文中描述了針對應急管理工作中情況的變化及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組織相關部門和應急管理專家對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并在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后總結實戰經驗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同時規定修訂后的預案應及時備案。對于應急預案的審核、印發和發布,強調了對預案進行會審并通過后組織印發、公布的重要性。此外,還提到將各類應急預案有關內容列入每年應急知識宣教培訓計劃,以涉及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為重點開展宣傳培訓,旨在增強職工的公共安全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最后,文件中提出了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制定演練計劃,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制度》適用于煤礦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部門及相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人員、應急管理專家、一線生產員工等。這些人員需要按照制度要求參與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審核、培訓及演練等各個環節。通過嚴格執行此制度,煤礦企業能夠有效提升整體應急管理水平,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各部門和人員能夠迅速響應、協同作戰,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