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崗位作業管理制度》講解了為了規范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增強其安全知識和實際安全操作技能,確保安全生產而制定的一系列規定。制度明確了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即從事井下工作三年以上且身體健康、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通過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考核。在日常管理方面,描述了礦方需要建立培訓和崗位管理檔案,要求特種作業人員履行崗位職責并嚴格規范操作,保證持證上崗,杜絕非特種人員從事特種操作。同時,強調礦方要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跟蹤管理,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嚴禁違章操作。如果因違章操作造成事故,將進行追查處理,嚴重者將被取消特種作業工種崗位。在培訓與復訓方面,指出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要求參加培訓,未參加者將取消資格證,不得再安排工作,只有經復訓合格后才可重新從事特種崗位。
《特種崗位作業管理制度》適用于礦山企業等涉及特種作業崗位的企業單位。它主要面向特種作業人員及其直接管理人員,旨在為這些企業提供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確保特種作業的安全性和合規性。通過該制度,可以幫助企業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流程,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從而保障企業的生產安全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