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師帶徒管理制度》講解了煤礦企業內部操作技能人員通過“師帶徒”模式進行培訓的具體規定和要求。該制度旨在加強操作技能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素質,規范“師帶徒”的管理流程。文中詳細描述了培訓工作的三項基本原則:工種對口、分層次培訓以及培養與考核評價相結合。對于師傅的條件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高水平的技術能力和至少兩年的工作經驗,并且需要能夠解決生產中的突發問題。在培訓協議方面,強調徒弟必須與師傅簽訂正式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協議期限為一年。師傅職責包括制定培訓計劃、指導學習、傳授技術和規章制度知識、定期檢查徒弟工作學習情況并提交報告等;徒弟則需尊重師傅,積極學習技藝和優良作風,遵守規定完成任務。此外,當師徒任何一方因工作變動無法繼續履行協議時,協議將終止,必要時可變更人選并重新簽訂協議。
《煤礦師帶徒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內的所有操作技能崗位人員及其管理部門。無論是新入職的員工還是需要提升技能水平的在職人員,都可以依據此制度參與“師帶徒”培訓項目。它不僅為煤礦企業提供了一個系統的技能傳承和人才培養機制,也為員工個人提供了成長和發展機會,確保每位參與者都能在專業領域內得到有效的指導和支持,從而促進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