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制樣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講解了采、制樣工在日常生產煤樣的采取及制樣工作中的職責。該制度明確了采、制樣工必須嚴格遵守礦廠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持證上崗并按照規程要求進行采制樣作業,將樣品送交化驗室進行化驗。為了確保安全,員工需增強自主保安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并且不得私自承接外來煤樣。同時,員工應具備環保節能意識,熟悉并能夠正確辨識本崗位的危險源與環境因素以及控制措施。此外,強調上標準崗、干標準活,以創建一流的工作氛圍,提高工作質量。在責任追究方面,違反煤礦安全規程或技術檢查操作規程規定不正規操作、未經培訓上崗或不持證上崗、對分管范圍內衛生不及時清理及不按規定防塵、不按規定現場交接班出現空崗早脫崗現象、私自承接外來煤樣、不能辨識本崗位危險源與環境因素以及控制措施、崗位交接班記錄缺失等情況均會受到不同程度的罰款處罰。
《采、制樣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內的采、制樣工作崗位人員。具體包括負責日常生產煤樣采取和制樣的工作人員。這些人員需要直接面對生產過程中的各種安全隱患和環境因素,因此需要嚴格按照制度執行各項任務,確保自身安全和工作質量。此制度為這些崗位的員工提供了明確的行為規范和操作指南,同時也為管理層提供了一個有效的監督依據,保證整個生產流程的安全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