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運營服務人員的培訓考核制度》講解了特種設備操作和管理相關人員須遵循的職業培訓與認證流程。文檔指明作業人員應按照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在完成相應培訓并通過考核后取得資格證件方能上崗工作。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基本條件涵蓋年滿18周歲、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開具的身體健康證明,且通過專業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需掌握相應技能并了解專業性知識。申請專業技術培訓者應提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申請書給經批準的培訓單位以報名。申請人或培訓單位則需攜帶申請表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提出參加專業考核的申請。通過考核者拿到合格證件,并在獲得本單位聘用并由法定代表人同意簽章之后才可開展相關工作。另外明確了每兩年要進行一次復審并在證書有效期組織內部學習與培訓;并且強調在年度初要組織員工開展業務知識的培訓。
《電梯運營服務人員的培訓考核制度》適用于從事特種設備如電梯等操作及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范圍覆蓋相關的企業單位及其安全管理、工程技術及操作等相關崗位人員。特別適合特種設備生產單位、維護保養機構、物業公司及其它涉及到電梯使用的企業參考。這些單位可以通過本制度來規范作業人員的職業技能與安全素質,確保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高效,提升企業整體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