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口阻車器未關閉導致溜車傷人事故》講解了某礦北二副井于2010年4月12日發生的一起因阻車器操作不當導致的傷人事故及事故分析。事故發生當晚,把鉤工李某在未確認前阻車器關閉狀態時進入罐籠裝車,在信號工來某違反規程放車后,重載礦車溜下,最終致使李某鎖骨骨折受傷。文章對事故原因做了深入剖析,包括信號工違規操作、安全意識差且擅自解鎖操車系統的問題;阻車系統設置存在漏洞,未能及時閉鎖形成安全隱患;以及把鉤工注意力分散、自保意識不強的次要因素。針對該起事故,《副井口阻車器未關閉導致溜車傷人事故》提出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和改進辦法,例如加強員工安全教育與技能培訓,杜絕違章作業;優化阻車系統的配置,增加必要的軌道擋車裝置,并嚴格規定各設施使用規則。
《副井口阻車器未關閉導致溜車傷人事故》適用于煤礦以及其他采用提升系統的礦山企業,特別是負責副井口運行維護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同時,該文件也為所有可能涉及單崗作業的工種,如信號工、把鉤工等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指導和案例借鑒,有助于提高一線人員的安全意識并規范日常操作行為。對于從事礦山安全管理、設備維護、技術審查的各類從業人員亦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