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副總裁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生產副總裁在企業安全管理方面的關鍵職責,旨在保障企業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不忽視安全風險管控。該責任制闡述了副總裁需對企業內的勞動安全衛生工作承擔責任,并與最高管理層配合確保日常管理中的安全保障。強調了管生產必須兼顧安全的重要性,在任何決策過程中遵循安全至上的原則。當面臨生產需求和安全保障沖突時,須優先確保人員的安全。文件明確指出要踐行“五同時”(即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各項工作時必須同步進行)、“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相關人員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以及相關責任人沒被追責不放過。責任細則規定副總裁必須定期親自組織并參與重要節點的安全審查以排查隱患;致力于建設完善的企業規章制度并推進高效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和發展;領導團隊開展安全意識宣傳活動及培訓工作,并促進各單位之間交流學習好的安全實踐經驗;激勵先進,形成良性的安全文化氛圍;監控下級單位和員工遵守安全規范的情況來達成公司預設的安全指標;處理重大傷亡事件包括詳細調查事故原因并妥善向上報告,尤其對設備問題引發的重大事故負責到底;確保所有涉及員工保護的裝備采購都符合標準;在推動提高生產設備性能的工作中注入安全考量,制定相應的操作準則;編制設備保養方案時納入安全元素,如安排安全改進和技術升級的具體內容;并且維持工廠內各類機械設備防護措施及檢測系統的有效性。
《生產副總裁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制造業領域尤其是具有一定規模、設備較多、流程復雜、安全隱患較高的工廠或車間為主的工業生產企業。這些地方往往涉及復雜的機器運行和多工種協作作業,需要一位高層管理人員專門負責協調各部門資源,監督安全規章執行情況,把控總體安全戰略方向。本制度也可應用于其他重視安全績效且存在潛在風險行業例如礦業、化工等非電子類重工業企業,在此背景下擔任類似高級職位者可參照文中提及的責任清單,調整適應其自身的業務環境,保障企業安全健康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