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科勞動合同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勞資科勞動合同管理員需要嚴格遵守的安全生產相關規定與自身在安全管理方面承擔的責任。文章指出管理員應該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尊重并且遵守國家制定的安全法律和各類規章制度,“安全第一”的理念必須深植心間。為實現礦井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崗位職責上要從五個具體方面著手。包括對合同制工人勞動簽約、簽證續訂及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合同檔案管理工作的負責;建立調出和調入的合同轉移記錄;在遇到爭議問題時能夠協助礦工會解決相關勞動爭議;對于勞動合同進行詳細的分類統計以滿足不同維度的工作需求;最后按照單位的不同建立健全勞動合同卡片目錄。這不僅要求管理員具備嚴謹的態度和高效的能力,還需要確保每一項工作都能精確無誤地服務于煤礦整體的安全運行,以此保障合同制員工的職業權益和礦井的正常運營。
《勞資科勞動合同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領域中的勞資科工作人員以及勞動合同管理員等群體。它明確了這一類人員在整個礦井管理體系內所肩負的特定安全責任,并且將具體的管理工作如合同簽訂、轉移、爭議處理、統計分類和資料建檔等方面的責任落實到人。這一制度有助于提高合同制工人管理的專業性和安全性,進而推動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文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