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安全組長職責》講解了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保障財產與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明確各負責人在業務范圍內的責任。根據職責規定,后勤安全組長主要職責包括對辦公樓、食堂以及生活宿舍的防火、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和飲食衛生工作進行嚴格把控,預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組織司機的安全教育活動,加強車輛日常的維護保養;管理公司的整體安保事務,制定并監督實施安全規章制度;安排應急救援車輛調度以及急救藥品配備等工作;監管總機房的電腦網絡與工作站的技術安全;還必須參與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以改進管理水平。全年需要達成無特大、重大及輕微事故不超過規定次數等多項目標。為了督促完成職責內各項任務,設定了詳細的檢查考核和獎懲辦法,包括設立專項獎勵基金用于激勵安全生產工作的人員及其部門。本責任書明確了責任方的權利義務,并從2011年起執行相應的績效考核。
《后勤安全組長職責》適用于具有內部生產設施(如辦公樓、食堂、宿舍等)、交通運輸車隊、安保系統以及IT基礎設施的企業或機構中的安全管理人員,特別是那些負責企業非前線運營區域的安全管理和保障的人士。這類人群不僅要在各自的領域范圍內落實基本的安全防范措施,還需要積極采取有效手段提升安全防護質量,在整個單位內推廣和普及安全生產意識,促進全方面安全保障水平的有效提高,是保障員工日常工作生活的安全穩定的中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