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物品管理制度》講解了全公司對于有害物品管理的具體規定和操作流程。此制度明確了通過準確標記、規范貯藏以及正確使用來實現有害物品的有效控制。文檔描述了有害物品涵蓋了洗滌用品、設備潤滑劑等共七大類對食品安全具有潛在威脅的物質,并強調質檢部負責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確保這些危險品在采購、存放、發放直至使用的全流程均按照既定規范進行。特別重視所有有害物品必須有清晰詳細的標簽以標明基本信息。同時要求設立獨立庫房并由專人嚴格保管,在物品發放前需經多級審批手續。該制度還包括了一旦出現錯誤時應立即采取的糾正措施,如丟失報告機制,不合格品的剔除處理方法;并且指出一旦發生污染事件時要立即上報,對受污染的產品或表面進行適當隔離與處置。
《有害物品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可能涉及有害物品管理的企業和組織機構內部的所有員工,特別針對于全公司范圍內的工作人員,包括并不限于各部門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本文件指導質檢部門及其各分支在處理有害物質時如何履行監督職責,亦能幫助其他部門了解各自責任,掌握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保障食品生產和加工過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確保整個流程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行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