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管理委員會工作制度》講解了藥物管理和處方管理的一系列規范流程與規定。藥事管理委員會承擔指導和監督醫院臨床合理用藥、修訂用藥目錄與處方集、審核購入新藥及用藥計劃等任務,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購藥審查會議或根據需要臨時決定,對采購的藥品必須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從質量、價格和服務綜合評定,并對特定類別的藥品有特殊討論規定。文件也提到嚴格控制同通用名下的不同制劑類型數量上限,并需充分的理由方能采購超出限額品種,已停用恢復的藥物需要重新評估才能再進購。在醫師開具的每個處方里,需要登記詳細的信息,且規定了書寫和調配的基本要求,并明確藥房有責任拒絕不符合規定的調配請求,對違反規定的現象也有相應約束。《藥劑科工作制度》描述了一系列針對藥品采購管理的具體規則與標準制定,例如采購、保管藥品確保符合國家藥監法的規定和醫療需求,定期檢查藥品質量和開展藥物監測,提供藥學咨詢服務和進行治療性藥品的監測來協助制訂個性化治療方案,并組織藥學技術人員培訓提升其技能和服務水平。最后,《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制度》明確了藥品招標的原則和程序,在數據提供準確、藥品選擇和供應商甄別上保持透明,并強調嚴格遵循合同約定,嚴控藥品質優并自覺抵制行業歪風。
《藥事管理委員會工作制度》適用于各級醫療機構內部管理,主要涵蓋醫院領導層以及各臨床部門負責人和藥學專業相關人員。該制度旨在優化醫院內藥品采購、管理流程,提高醫生用藥合理性及安全性的基礎上保障病患的生命健康權益,是醫藥衛生行業重要的管理制度,尤其適用于有住院診療服務功能或專科門診服務的綜合性醫療機構。它幫助醫院管理人員有效監督醫院內部藥學相關的運作狀況,確保所采購及使用的藥物達到最優化配置和效益發揮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