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蘆潮港華士建設有限公司“8.28”觸電死亡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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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蘆潮港華士建設有限公司“8.28”觸電死亡事故調查報告.docx
上海蘆潮港華士建設有限公司“8.28”觸電死亡事故調查報告
2021年8月28日8:20時許,上海蘆潮港華士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士公司”)在位于奉賢區奉城鎮瓦洪公路3098號上海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電子信息學院”)奉賢校區技術A樓西側底樓衛生間進行照明線路接線作業時發生一起觸電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包括死者賠償費用)190余萬元。
事故發生后,依據《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上海市實施《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若干規定》(滬府規〔2018〕7號),成立了由奉賢區應急管理局、公安奉賢分局、區總工會等有關負責同志參加的上海蘆潮港華士建設有限公司“8.28”觸電死亡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同時,邀請區監察委派員參加。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查閱資料、調查取證和分析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單位概況
上海蘆潮港華士建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7月,注冊地址浦東新區泥城鎮南蘆公路1885號21幢38號。公司法定代表人陶勇,男,52歲,上海市人。屬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資本2000萬元。公司經營范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園林建筑,水電安裝,泥漿、軟土地基處理,土方工程,為土地勘察提供勞動服務,制冷設備安裝及咨詢(除經紀),市政工程,園林綠化,駁岸,橋梁施工,電纜排管,冷暖管道制作、安裝,冷作板金,防腐保溫建設工程專業施工,儀表安裝、維護,河道疏浚。
(二)項目基本情況及承發包關系
2021年8月初,華士公司于與電子信息學院簽訂《奉賢校區技術A樓西側衛生間維修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由華士公司負責對該院校技術A樓西側衛生間的維修改造項目,工程合同價款84萬元,工期至8月底結束。
二、事故發生經過、應急救援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1年8月28日6:30時許,華士公司電工郭付偉和王愛華在電子信息學院奉賢校區A樓西側底樓衛生間進行照明線路的接線工作,郭付偉負責接線,王愛華負責穿線。工作至8:20時許,王愛華穿好線后就離開現場到外面整理材料。郭付偉站在底樓男衛生間門口人字梯上(高度約1.5米)給扣板吊頂內照明燈接電源線時不慎觸電后跌落至地面上。
(二)應急救援情況
事故發生后,華士公司現場材料員邵文華經過現場時發現郭付偉躺倒在男衛生間門口,立即撥打了120急救電話,120急救人員到場后確認其已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一)傷亡人員情況
該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基本情況:郭付偉,男,38歲,河南省人。
(二)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事故發生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包括死者賠償費用)190余萬元。
四、現場勘查情況
事故現場位于奉賢區奉城鎮瓦洪公路3098號上海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奉賢校區技術A樓西側底樓男衛生間門口處。經現場勘查發現,男衛生間走廊靠進口處上方的吊頂扣板已被拆下8塊,地面上留有死者工作時的工具,吊頂內有一根電源線,該電源線內的藍色零線和黃色接地線已連接完畢,最后一根紅色火線并未連接好。
五、事故發生原因及事故性質
(一)事故發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在未采取安全保護措施(絕緣手套等)的情況下帶電作業,致使作業人員在接電源線時發生觸電,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1)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對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風險辨識缺失,未采取安全保護措施的情況下帶電冒險作業,間接導致事故發生。
(2)作業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并制止作業人員的冒險作業行為,間接導致事故發生。
(3)對作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缺失,致使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對有可能發生作業風險認識不足,間接導致事故發生。
(二)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上海蘆潮港華士建設有限公司“8.28”觸電死亡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六、對有關責任人員和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對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認定和處理建議
1、郭付偉,華士公司電工。在進行作業時未采取個人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冒險作業,對可能產生的危險認識不足,安全意識淡薄,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鑒于本人在事故中死亡,不再予以追究。
2、周檢根,華士公司現場負責人。作業現場負責人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法》的安全管理職責,未及時發現并制止作業人員的違章作業行為,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公司加強安全教育,并按照企業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