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獎懲制度》講解了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全面貫徹執行,旨在確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開展。該制度詳細規定了安全生產的獎勵、懲罰和考核辦法,適用于企業內各單位及人員。安全環境科安全部門作為安全獎懲的主管部門,負責提出獎懲明細,并督促各單位落實獎懲規定。公司安委會負責下達獎懲考核決定,總務人事科和財會部門分別負責執行對干部和員工的行政處理和經濟處理決定。制度強調安全生產工作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將安全工作列為公司評先和獎勵考核的重要內容。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核心,各級領導和職工需在各自崗位上對安全工作負責,考核結果與經濟責任制掛鉤。安全生產獎懲以日檢、周通報、月考評為基本運行模式,考核以事實為依據,法律、制度為準繩,旨在警示、教育、防止事故發生。獎勵細則包括對在安全生產中有革新、發明、創造并取得成效的人員,以及在搶救事故中作出貢獻的有功人員等的獎勵。處罰細則則涵蓋了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的處罰措施。
《安全獎懲制度》適用于企業內所有單位及人員,特別是安全環境科安全部門、公司安委會、總務人事科和財會部門。該制度為企業提供了明確的安全生產獎懲機制,有助于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