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三違”發生的原因及預防措施》講解了煤礦安全生產中“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犯勞動紀律)的成因及其對煤礦安全的嚴重影響。文章指出,80%以上的煤礦事故是由職工的不安全行為導致的,這些行為大多源于“三違”。美國和日本的統計數據也顯示,大部分工傷事故與人的不安全行為有關。文中引用了海因里希的研究成果,提出了“88:10:2”規律和“1:29:300”法則,強調了小事故積累導致大事故的可能性。違章指揮主要由各級領導因憑老經驗辦事或急于追求產量而發生,其危害性較大。違章作業則多見于有經驗的老職工和班組長,他們的行為對其他職工有示范效應。違犯勞動紀律則表現為職工不遵守企業的強制性規定,如扒車、斜巷提升違規等。文章還分析了“三違”行為的心理因素,歸納了12種易發生“三違”行為的職工類型,如受長期安全生產影響的“麻痹人”等。
《淺析“三違”發生的原因及預防措施》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監督人員和一線職工。該文旨在幫助煤礦企業更好地理解“三違”行為的成因,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煤礦事故的發生。通過分析“三違”行為的心理因素,為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管理和培訓建議,確保煤礦安全生產法規的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