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乘務員在日常工作中應遵守的各項安全生產規定和職責。該文件強調了乘務員需提前15分鐘到崗,協助站務人員組織旅客上車,確保旅客對號入座并核對人數和行包件數,完成交接手續。同時,乘務員需向旅客宣傳安全乘車常識,嚴格執行“三品”檢查制度,防止違禁物品上車,并在行車途中協助司機瞭望,處理意外情況,確保旅客安全。此外,乘務員還需在行車途中主動售票,確保不漏售、不錯售,嚴格驗票,防止無票乘車。長途客車在就餐時,乘務員需清點人數,防止旅客漏乘、錯乘。乘務員還應文明服務、禮貌待客,主動熱情地為旅客提供幫助,耐心解答旅客問題,提前報站,認真核對旅客行包,確保行包安全。此外,乘務員還需保持車容車貌整潔,車內衛生隨臟隨掃,下班后關好車門車窗。最后,乘務員需嚴格執行規定的運價標準,不得私自調整價格,認真管理票據,及時上報票款結算單據。
《乘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客運行業的乘務員,特別是長途客車和短途班車的乘務員。該文件為乘務員提供了詳細的安全生產指導和操作規范,旨在確保旅客的安全和舒適,提高服務質量,維護企業形象。同時,該文件也可作為客運企業管理人員培訓和考核乘務員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