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辦公室(勞動人事處)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綜合辦公室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具體職責。該文件強調了配備具備文化、技術和實踐經驗的安全干部的重要性,確保其具備相應的素質。同時,文件指出要組織對新調入、轉業的施工、技術及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教育,確保他們在工作中能夠遵守安全生產規定。在組織與施工生產有關的學習班時,應安排安全生產教育課程,并將安全教育納入職工培訓教育計劃,定期組織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此外,綜合辦公室還需組織相關人員參加上崗培訓,取得相應證書,確保所有人員持證上崗。文件還提到,綜合辦公室需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并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檢查人員。對于因工傷亡事故,綜合辦公室需要參與調查,從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嚴格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最后,文件強調要認真落實國家和上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嚴格執行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并監督實施情況。
《綜合辦公室(勞動人事處)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各類企業的綜合辦公室(勞動人事處),特別是那些涉及施工、技術及管理工作的企業。該文件為綜合辦公室提供了明確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