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計劃管理部門安全職責》講解了企業在年度計劃制定過程中,如何將安全生產納入重要考量。該文指出,經營計劃管理部門需要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將其與年度施工計劃同步下達和考核,確保在施工計劃調整時,安全技術措施能夠保持平衡配套。文中強調,在確定年度施工計劃費用時,必須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作為重點,確保資金專款專用。此外,該部門還需負責建立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冊,簽訂工程分包合同時應明確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獎懲規定,并經企業安監部門審核后簽約。在組織大型施工機械購置及改造審查時,應充分聽取企業安全監督、施工和技術管理等部門的意見,確保設備選型符合安全施工要求和安全管理規定。同時,經營計劃管理部門還應積極參與施工安全的重要會議、安全檢查等活動,并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
《經營計劃管理部門安全職責》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中的經營計劃管理部門,以及所有涉及工程管理和施工安全的相關人員。該文為上述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安全職責指導,有助于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施工過程的安全性和合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