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設備及公共區域巡檢維護作業指導書》講解了共用設施維護標準及維護作業要求,以確保設施完好、安全且常見常新。該文檔明確了項目經理負責監督項目共用設施管理,工程主管組織共用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維修技工則具體執行定期巡檢和維護任務。在方法與過程控制方面,詳細規定了公共照明燈具需完好無損并配備漏電保護裝置,金屬欄桿等設施表面油漆無明顯脫落且安裝牢固,路面無明顯污跡或破損,固定車庫支架應牢固美觀,公園椅等休閑設施無腐爛或倒塌隱患,并且設置警示標識與使用說明。對于空調架、室外招牌、霓虹燈等裝飾性設施,要求整潔統一美觀且無安全隱患;雨水污水管道溝槽通暢,檢查疏通工作留存記錄。娛樂設施轉動部位靈活無異響,承重部位無變形。操作復雜的娛樂設施應設使用說明。此外,道路階梯、側石溝渠每周巡查一次,室內外照明設施每日巡查,隔油池每月檢查,雨污水管井每季度巡查。
《設施設備及公共區域巡檢維護作業指導書》適用于公司管理項目的共用設施維護管理領域。它為物業管理公司提供了一套全面而詳細的巡檢維護指南,幫助其規范和提升共用設施的管理水平。通過遵循此指導書,物業管理人員可以有效保障設施的安全性和功能性,同時提高業主和使用者的生活質量。無論是住宅小區還是商業建筑,都能依據這份文件建立科學合理的巡檢維護制度,確保所有共用設施處于良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