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蘭花百盛煤業“4·23”一般運輸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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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 蘭花 煤業 23 一般 運輸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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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蘭花百盛煤業4·23一般運輸事故》講解了2019年4月23日發生在山西蘭花百盛煤業主斜井的一起致命運輸事故,造成一名員工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達118.88萬元。該報告詳細描述了泰吉通公司在2018年7月中標承攬該項目后,成立的項目部組織架構及人員配置情況。報告詳述了事故發生當天的工作安排和具體過程,技術經理張某峰在班前會上分配任務并強調安全事項,但未能阻止悲劇的發生。張某興在箕斗提升過程中違反“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在噴漿機旁進行接管作業時被上升中的箕斗擠壓致死。報告深入分析了事故原因,指出直接原因是張某興違章作業,間接原因包括現場管理不善、運輸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足以及上級公司和監管部門對煤礦安全監管力度不夠等多方面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多項防范措施,要求各煤礦企業履行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強化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嚴格執行安全制度,并建議上級公司加強管控力度,監管部門加大監督力度,以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山西蘭花百盛煤業4·23一般運輸事故》適用于各類煤礦企業及其下屬礦井,特別是那些存在機電運輸安全隱患的企業。同時,也適用于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如高平市應急管理局等,旨在提醒這些單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認真履行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確保安全管理制度在現場得到有效落實,堅決杜絕現場作業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此外,上級公司應加強對下屬各礦井的管控力度,確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實施,避免類似事故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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