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照市五蓮縣濰日高速第三合同段“1·14”較大坍塌事故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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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市 五蓮縣 高速 第三 合同 14 較大 坍塌 事故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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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五蓮縣濰日高速第三合同段“114”較大坍塌事故案例》講解了2017年1月14日發生在濟南康遠路橋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濰日高速公路K137+893框架橋的一起鋼筋骨架坍塌事故。此次事故導致3人死亡,2人輕傷,并造成了直接經濟損失390余萬元。報告詳細描述了事故發生經過:自1月9日起,施工人員開始進行鋼筋骨架片的吊裝和綁扎作業,在此過程中,施工方未按施工方案要求架設腳手架和固定鋼筋骨架片。1月14日上午,工人完成剩余6片鋼筋骨架吊裝后繼續進行底板底層水平鋼筋綁扎工作,9時30分左右,鋼筋骨架突然整體向北坍塌,將5名正在進行作業的工人壓在鋼筋下。事故原因分析指出,直接原因是現場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違章作業以及加固穩定措施不當;間接原因涉及施工方安全教育培訓不足、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多方面問題。此外,山東省路橋集團有限公司鐵路工程公司和山東東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作為項目施工方和監理方,也因未能有效履行職責而被認定對事故負有責任。調查組最終認定該事故為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并對相關企業及個人進行了嚴肅處理。
《日照市五蓮縣濰日高速第三合同段“114”較大坍塌事故案例》適用于路橋建設行業的施工企業及相關管理人員,特別是從事高速公路建設的企業。這些企業在進行類似框架橋施工時應從中吸取教訓,強化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確保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術交底進行操作,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現象。同時,本案例也為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有助于其加強對建筑施工領域的安全監管力度,提高行業整體安全生產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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