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陜西省寶雞市“07.14”塔吊倒塌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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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陜西省 寶雞市 07.14 塔吊 倒塌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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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寶雞市“07.14”塔吊倒塌事故》講解了2008年7月14日發生在陜西省寶雞市某商住樓工程施工現場的一起嚴重安全事故。該工程尚未取得審批手續和施工許可證即擅自開工建設,截至事故發生時已施工至12層。事故當天,施工單位臨時招募無特種作業資格證書的6名施工人員對塔式起重機進行頂升作業,在油缸頂升高度達到700毫米時,由于塔帽晃動導致連接平衡臂與塔帽的拉桿銷軸脫落,最終造成塔吊失穩倒塌,3人死亡、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55萬元。事故原因包括塔式起重機塔帽與平衡臂拉桿連接處銷軸在“512”地震后未修復或更換而脫落的直接原因,以及建設單位未依法依規辦理開工手續、施工單位缺乏資質且安全管理缺失、監理單位監管不力等間接原因。該事故暴露出安全意識淡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常識缺乏、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法律意識淡漠及執法不到位等問題,并強調應嚴格執行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明確建設單位主體責任。
《陜西省寶雞市“07.14”塔吊倒塌事故》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尤其是高層建筑施工領域,涉及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和維護的相關單位和人員。具體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塔式起重機產權單位、安裝單位、檢測機構等相關方,也適用于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等監管部門。通過分析此案例,相關從業人員可以吸取教訓,提高安全意識,強化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確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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