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治水專業人員培訓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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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治水 專業人員 培訓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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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專業人員培訓制度》講解了防治水作業人員的培訓體系與管理要求。該制度規定防治水作業人員培訓工種涵蓋礦井泵工、水文地質觀測工、探放水工、鉆探工等類別。防治水作業人員需在三級以上安培中心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工種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的要求完成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取得相應的防治水工種操作證才具備上崗資格。并且明確防治水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有效期為2年,每2年需要進行一次復審,以確保其技能持續符合崗位需求。對于離開防治水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人員,重新上崗前應再次接受實際操作考核,只有通過考核確認合格后才能繼續上崗作業。礦井層面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治水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能培訓和工作總結分析活動,培訓內容廣泛涉及水害防治基礎知識、防治重點以及防治水業務知識等多個方面,旨在讓作業人員深入了解并掌握本礦的水害情況。每次培訓結束后,礦井將對培訓資料和考試成績進行整理歸檔以便隨時查閱。此外,還建立了職工培訓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分配與指導,以確保培訓工作的系統性和有效性。
《防治水專業人員培訓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內的各類防治水作業相關崗位,包括但不限于礦井泵工、水文地質觀測工、探放水工、鉆探工等。此制度為這些崗位上的工作人員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培訓與考核機制,保障他們在具備充分的知識和技能的前提下從事防治水工作,從而有效提高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降低因水害引發的安全事故風險,同時也為其他存在類似防治水需求的礦業領域提供了可借鑒的培訓管理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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