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煤礦技術管理體系設置及職責、職權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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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煤礦 技術管理 體系 設置 職責 職權 規定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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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礦技術管理體系設置及職責、職權規定》講解了為健全煤礦技術管理體系,加強技術隊伍建設而制定的相關內容。該規定詳細闡述了技術管理體系的組織機構與權限,指出由總工程師和各專業副總、安監、調度、技術等職能部門以及各生產部門構成“三級”技術系統,并強調各專業副總工程師對同級行政主要負責人負責,是本專業技術管理的核心。規定中明確了技術人員在安監、調度和技術管理職能部門以及生產基層單位的配備要求。同時,文檔深入描述了總工程師的職責和職權,包括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建立技術管理體系、協助編制發展規劃、制定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等多方面內容。此外,總工程師還負責重大技術方案的設計,如礦井地質勘探、新井建設等,并研究解決資源合理開發、提高機械化水平、環境保護等問題。文檔還強調了提高礦井抗災能力的重要性,涵蓋防治水、火、瓦斯等事故措施的制定和審批,以及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組織制定。最后,當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總工程師需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并總結事故教訓以落實防范措施。
《某煤礦技術管理體系設置及職責、職權規定》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各級煤礦企業,尤其是那些希望建立健全內部技術管理體系的企業。此規定為煤礦企業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指導方針,確保技術管理工作有序開展。它適用于所有涉及煤礦技術管理的責任人,包括總工程師、各專業副總工程師、安監、調度和技術等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以及各生產部門的專職技術負責人。這些人員可以通過遵循該規定,更好地履行各自的技術管理職責,保障煤礦生產的高效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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