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電廠液氨罐區安全管理暫行規定.docx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火電廠 液氨罐區 安全管理 暫行規定
- 資源簡介:
-
《火電廠液氨罐區安全管理暫行規定》講解了火力發電廠在選擇性催化還原煙氣脫硝工藝中的液氨儲存罐及系統安全管理的相關要求和規范。該規定描述了針對新建、改建、擴建涉及液氨儲存罐的建設項目需開展安全條件審查,并確保氨區設備系統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同時明確氨區的選址與布置應滿足防災救災和職業病防護等需求,例如將氨區設在廠區邊緣和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并配備消防器材、洗眼器、靜電釋放裝置以及警示標志,同時限制非相關人員進入。此外詳細規定了作業人員的培訓和管理,要求進入氨區時嚴格遵守防火措施和消除人體靜電,并對車輛進出提出了嚴格的管控與防護手段。文件中還闡述了氨區內電氣設備須選用防爆電氣設備,禁止存在銅和銅合金材質配件,防止發生腐蝕或火花問題。對液氨儲罐的安全管理提出明確規定,如裝設防雷裝置、設置接地設施、安裝液位計和溫度儀等監測裝備,并設定最大充裝量不超過總容積85%以及定期校驗設備儀表等重要要求。
《火電廠液氨罐區安全管理暫行規定》適用于采用選擇性催化還原煙氣脫硝工藝并使用液氨存儲系統的火力發電企業及相關施工單位,也包括參與此類工程項目建設的設計方、建設方以及運營管理者。此規定為相關行業提供了系統化安全管理指引,特別是需要重視安全條件審查和技術規范的單位能夠從中受益,幫助他們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并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
展開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