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州市“12·16”特大火災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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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株州 12 16 特大 火災事故
- 資源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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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州市“1216”特大火災事故》講解了1997年12月16日發生在湖南省株州市蘆淞區錦云摩托車城的嚴重火災事故的具體過程及處理情況。事故造成了1人死亡、9人受傷,受災居民多達95戶200多人,直接經濟損失高達765.6萬元,并產生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文件詳細描述了事故發生后的應急響應措施,包括湖南省政府迅速組織的調查與指揮工作,并明確了火災的直接原因在于商戶離店時未能切斷電暖器電源,致使設備故障引發過熱起火。根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的相關規定,《批復》對報告中的事故原因和性質進行了分析與認定,判定其為特大責任事故,并提出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針對該事件暴露出的安全隱患和管理漏洞,文件還提出了加強消防安全整改、強化監督機制的建議,要求各級部門嚴格實施整改措施并落實追責。
《株州市“1216”特大火災事故》適用于從事消防管理和安全監督工作的人員以及涉及商業樓宇安全管理的相關部門和機構。特別適合地方各級政府、企業管理人員、消防從業者以及參與建筑開發的工程師和設計者參考學習,對于提升商業綜合體的消防安全水平、規范施工操作標準、健全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此文檔內容亦適合作為培訓材料使用,幫助從業人員深刻理解責任落實與風險防控的重要性,防止類似災難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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