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云港海通快速公交有限公司東部車隊“12.28”物體打擊一般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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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云港 快速 公交 有限公司 東部 車隊 12.28 物體 打擊 一般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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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海通快速公交有限公司東部車隊“12.28”物體打擊一般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15年12月28日凌晨發生在連云港海通快速公交有限公司東部車隊停車場的一起物體打擊事故。該事故導致一名保安人員李志月不幸身亡,直接經濟損失達到110萬元。市政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成立了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進行了詳細調查。調查結果顯示,事故發生在兩名保安在關閉大門時,因大門過重且限位裝置失效,導致大門脫離鋼架壓住李志月。調查組還查明了事故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連云港海通快速公交有限公司及其東部車隊的運營狀況和安全管理措施。此外,調查組對現場進行了勘查,發現大門底部的滑輪部分損壞,后安裝的耐磨鑄鐵輪雖完好但高于原尼龍棒軌輪,增加了大門的移動難度。同時,大門尾部用于限位的方管曾被割斷銹蝕并重新焊接,但在事故發生時已變形。調查組認定,事故主要原因是設施維護不當和安全管理制度執行不力,并提出了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以及防范措施。
《連云港海通快速公交有限公司東部車隊“12.28”物體打擊一般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公共交通行業,尤其是涉及快速公交系統的企業和單位。該報告為公交公司及其下屬車隊提供了重要的安全管理參考,特別針對保安服務公司及相關安保崗位的工作人員具有指導意義。通過對事故原因的深入分析,報告強調了設施維護、人員培訓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提醒各相關單位應加強日常檢查和維護工作,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可靠。同時,報告也為其他類似企業提供了一個警示案例,幫助其完善自身的安全管理體系,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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