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提升絞車司機責任追究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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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提升 絞車 司機 責任 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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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提升絞車司機責任追究制》講解了針對提升絞車司機在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違規行為所制定的一系列處罰措施。該制度明確了對于未持證上崗的行為處以50元罰款;班中從事與工作無關活動如看雜志、看報或干私活者將被罰款10元,而脫崗者則需繳納50元罰款。制度規定不按規定程序操作及違反監護操作制度者每次罰款20元,若導致責任事故發生,則依據礦內相關規定進一步處理。對于絞車及其電控設備存在隱患且帶病運轉的情況,發現一次即罰20元。未按規定進行巡回檢查以及發現隱患未能及時處理并匯報的,每次對崗位工罰款20元。保護試驗未按要求執行同樣會受到20元的罰款。司機無信號啟動車輛或者接到信號后無故不動車的行為也將面臨20元罰款。若有閑雜人員出現在工作崗位上,或者司機對本崗位危險源辨識不清,每次將被罰款10元。交接班不在現場的雙方崗位工將各自承擔50元罰款。區域衛生狀況差也會給崗位工帶來10元罰款。此外,記錄填寫不屬實、不認真、不規范的將被罰款10元。
《主提升絞車司機責任追究制》適用于煤炭開采及相關行業的主提升絞車司機。這些行業中的司機需要嚴格遵守此制度,確保自身操作符合安全標準,避免因違規行為引發安全事故。通過明確各項違規行為的具體處罰措施,有助于提高司機的工作責任心和安全意識,保障生產過程的安全穩定運行。同時,也適用于企業管理層,用以監督和管理提升絞車司機的工作行為,確保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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