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鞍山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鐵西區某分公司“1·18”一般淹溺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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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 建筑 勞務 有限公司 鐵西區某 分公司 18 一般 淹溺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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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鐵西區某分公司“1·18”一般淹溺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22年1月18日發生在鞍鋼集團風水溝尾礦庫的一起淹溺事故。該事故導致一名施工人員死亡,發生于勘察設備轉場過程中。報告詳述了事故的背景信息,包括工程項目的名稱、發包方、總承包方及勞務分包方,并指出了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與地點。勘察鉆機(XY-280型)在完成4個點位的勘察作業后,操作員張某柱未按照規定路線行駛,擅自決定抄近路通過冰面前往下一個作業點,最終因冰面承載力不足而塌落,造成鉆機和人員一同墜入水中。應急救援工作迅速啟動,但未能挽救張某柱的生命。報告深入分析了事故原因,直接原因為冰面承載力不足以支撐鉆機重量,間接原因是張某柱違章作業以及現場管理缺失。對于事故性質,認定為一般淹溺生產安全事故。針對責任認定,報告明確了張某柱負直接和主要責任,但由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責;其他相關人員如班長徐某、工長徐某偉和經理董某分別因管理不到位受到不同程度的責任追究。同時,鞍山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鐵西區某分公司因安全管理不善被建議接受行政處罰。
《鞍山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鐵西區某分公司“1·18”一般淹溺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建筑勞務公司、尤其是從事類似尾礦庫等復雜地質條件下的巖土勘察作業的企業。這份報告不僅為相關企業提供了一個具體的案例分析,幫助他們了解在特殊環境下進行作業時可能遇到的風險,還強調了遵守安全規程的重要性。此外,它也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供了參考,以便加強對這類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執行,防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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