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圳市付剛建筑勞務有限公司“1·4”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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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圳市付剛 建筑 勞務 有限公司 一般 生產 安全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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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付剛建筑勞務有限公司“14”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20年1月4日發生在中山市三鄉鎮平南村金樾嵐庭二期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調查報告顯示當天16時,朱紹勇在該工地4號樓13層從事腳手架拆卸及鋼管整理作業時因防護不到位發生墜落并死亡。報告指出朱紹勇未按照規定采取安全措施為直接原因;深圳市付剛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沒有相應的資質、教育監管不力以及違規分包等是間接原因。該企業被要求停止中山項目施工,并接受法律處罰。報告還顯示,建設單位和主承包商均存在一定過失:深圳市付剛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付剛在安全生產制度和培訓方面存在明顯疏忽;深圳市鵬城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將工程發包給無資質企業,同樣需要承擔一定責任。
《深圳市付剛建筑勞務有限公司“14”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中的各級勞務分包商、建設單位、總包商及其他相關參與方。特別是從事建筑工程施工、設計、材料租賃與零售的企業應高度重視,從該案例中吸取教訓,重視員工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開展業務。各相關企業應該加強內部管理和審核流程,確保所有項目符合法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積極預防潛在風險以維護從業人員的生命健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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