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湖縣花亭湖水產發展有限公司“2016.1.11”較大快艇翻沉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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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湖縣 湖水 發展有限公司 2016.1 11 較大 快艇 翻沉 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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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縣花亭湖水產發展有限公司2016.1.11較大快艇翻沉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16年1月11日發生的一起導致4人死亡、1人失蹤的快艇翻沉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370萬元。事故發生后,省政府高度重視并成立由省安全監管局領導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調查報告詳細描述了事故發生經過:2015年10月28日開始冬季捕撈作業,并于2016年1月11日下午完成北水域捕撈任務準備回陸地休整時,快艇在接送人員過程中進水傾覆。報告指出,該快艇屬太湖縣花亭湖水產發展有限公司所有,為小型舷外掛機推進式快艇,購自安徽川達船用設備有限公司,購買時未見合格證和說明書等資料。此外,快艇駕駛人汪毛犬和章群華均無快艇駕駛適任證書,且快艇超載運行,核定乘員6人卻實際承載11人,其中僅有2件救生衣。事故發生后,政府相關部門迅速行動指導救援及善后工作,調查組通過實地勘察、調查取證、查閱資料,查明事故過程,查清事故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分清了事故責任,并提出了處理建議以及防范對策措施。
《太湖縣花亭湖水產發展有限公司2016.1.11較大快艇翻沉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漁業及相關水上運輸行業的安全管理。該報告不僅為太湖縣花亭湖水產發展有限公司提供了深刻的安全管理教訓,也為整個漁業行業以及其他涉及水上交通工具運營的企業敲響警鐘。報告強調了對水上交通工具的安全檢查、駕駛員資質審核的重要性,同時提醒各企業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船舶檢驗合格,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如足夠的救生衣,并控制乘員數量不超過核定人數,以防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對于監管部門而言,此報告提供了一個具體案例用于加強行業內的監督與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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