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冷鏈物流 運輸車輛設備要求DB11T3011-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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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鏈物流 運輸車輛設備要求DB11T3011-2018 物流 運輸 車輛 設備 要求 DB11T301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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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鏈物流 運輸車輛設備要求》講解了低溫食品運輸車輛的全面規范,涵蓋術語和定義、車廂性能、車輛裝備、車體標識及運輸作業要求。標準中明確汽車、掛車的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應符合GB 1589規定,并強調車廂材質需具備低吸水性、小透氣性和良好防腐蝕性等特性,其熱傳導系數須小于0.028W/(m),以確保在-40至70攝氏度環境下使用時,材料性能不受影響。此外,車廂內外廂板間應用隔熱材料填滿,且車廂內外板材需輕質化處理,壁面與門扉材質則要平滑、不透水并易于清洗。對于車廂密閉性,文件指出車廂頂部、側壁、門及制冷機與車廂連接處不得有滲漏現象,同時要求設置排水孔并安裝密閉裝置。車廂還必須具有良好的冷風循環系統,避免跑冷現象,保證車廂區域溫差不超過0.5攝氏度。對于長途運輸果蔬,建議安裝換氣裝置降低乙烯濃度。文件對車輛裝備如制冷機組、行車記錄儀、行駛溫度記錄儀等也進行了詳細說明,其中溫度傳感器的安裝位置高度及固定方式都有明確規定,確保滿貨狀態下不接觸貨物。
《冷鏈物流 運輸車輛設備要求》適用于冷凍冷藏食品、農產品運輸車輛的設施要求與管理,尤其針對京津冀地區的冷鏈運輸企業及其相關從業人員。該標準為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而制定,在三地范圍內統一了冷鏈運輸車輛設備的要求,有助于提升區域內冷鏈物流的服務水平和安全性能。無論是從事食品加工、倉儲還是物流配送的企業,只要涉及低溫食品或農產品的運輸,均應嚴格遵守此標準中的各項規定,以確保貨物在整個運輸過程中保持最佳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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