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下爆破工嚴禁行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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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下 爆破 嚴禁 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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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爆破工嚴禁行為》講解了井下爆破作業過程中需要嚴格遵守的安全規定,以確保人員安全和作業順利進行。該文件列出了13項井下爆破工必須嚴格禁止的行為。井下爆破工嚴禁穿化纖工作服上崗作業,因為這類衣物容易產生靜電引發危險。井下爆破工嚴禁爆破器材亂放或當班剩余的爆破器材不及時退庫,這會增加意外引爆的風險。背運爆破器材時,嚴禁在井口、調車場或其它人多的地方停留,避免對他人造成潛在威脅。使用不合格的爆破器材是被嚴令禁止的,不合格產品可能無法正常工作或存在安全隱患。坐在藥包上加工起爆藥包或用鐵器在藥包上扎孔也被嚴禁,這些行為可能導致爆炸物提前引爆。單人爆破作業被嚴格禁止,以防止突發情況下無人協助應對。使用鐵棍、鐵管填裝炸藥是嚴禁操作之一,金屬工具可能因摩擦產生火花。最后一個炮孔響后,在15分鐘以內或炮煙未排凈的情況下進入工作面檢查也是嚴格禁止的,此時可能存在未完全引爆的危險或有害氣體。邊切導火線邊點火或點回頭炮同樣是嚴禁的,這極易引發事故。對于盲炮,不按規定處理也是絕對不允許的,錯誤處理方式可能導致嚴重后果。在溜井格篩上或運輸平巷進行二次爆破作業是被嚴格禁止的,這些區域不具備安全條件。不做記錄的爆破作業后行為被嚴格限制,這不利于后續工作的追溯和管理。將爆破器材交給非爆破人員更是嚴禁之事,這違反了專業管理和安全原則。
《井下爆破工嚴禁行為》適用于所有從事井下爆破作業的相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井下爆破工、現場監督員以及與爆破作業有間接聯系的其他工作人員。這份文檔不僅為直接參與爆破作業的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指南,也為相關管理人員提供了重要的安全管理依據。通過對這些嚴禁行為的規定,確保每個環節都處于嚴格監管之下,最大限度地減少因違規操作而導致的安全事故風險,保障礦井內的生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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