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與管理辦法實施日期2014-04-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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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 城市 公共交通 發展 管理辦法 實施 日期 2014 04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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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與管理辦法》講解了該省為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所制定的一系列規定,旨在規范城市公共交通秩序、保障公眾出行需求和運營安全,并維護乘客、經營者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本辦法強調城市公共交通作為公益性事業的重要性,遵循政府主導、統籌規劃等原則,倡導綠色出行理念。文件指出城市人民政府需將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在多個方面建立保障體系,構建以城市公共交通為主的機動化出行系統。此外,還明確了城市人民政府在建設地面公共交通系統和軌道交通系統方面的責任,提出了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保有水平、運營時速、覆蓋率和準點率的目標。同時,辦法規定了城市人民政府是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責任主體,詳細說明了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機構的具體職責。對于規劃和建設部分,《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與管理辦法》描述了省級和市級政府應如何將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納入交通發展規劃,以及編制和實施城市公共交通規劃的要求,確保規劃與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銜接。辦法還提到城市公共交通設施用地的劃撥方式、綜合開發收益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和彌補運營虧損的規定。另外,文件闡述了城市人民政府應設立城市公共交通發展專項資金,提供多種優惠政策支持城市公共交通發展,包括稅收減免、電價優惠等。最后,針對城市建設項目的交通影響評價和配套公共交通設施建設進行了具體要求。
《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與管理辦法》適用于湖北省內所有從事城市公共交通規劃、建設、運營、發展和管理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這包括但不限于各級城市人民政府及其交通運輸、財政、稅務、公安、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等部門。同時,也適用于參與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社會資金方、公交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與城市公共交通相關活動有關的組織和個人。該辦法旨在指導并規范這些主體的行為,確保城市公共交通系統的健康發展,滿足公眾日益增長的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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