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文區“7.10”淹溺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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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文區 7.10 淹溺 一般 生產 安全事故 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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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文區“7.10”淹溺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講解了2022年7月10日在漳州市龍文區藍田街道錢隆樽品小區游泳池發生的溺水事件經過、應急處理及事后責任分析等內容。報告描述了一名男童在接受游泳培訓期間不幸在深水區溺亡的整個事件過程,并揭示了該物業管理公司在安全管理和救生員職責上的嚴重缺失。報告提到福建忠涵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作為泳池運營方未確保救生員全員持證上崗,同時存在救援反應不及時的問題:救生員李某偉在事故時段外出用餐未能履行職務;另外一位救生員和多名教練未能有效監護導致事故未能第一時間發現和干預。調查組還指出了游泳場所存在的潛在安全隱患,包括深淺水區隔離措施不到位等問題。根據國務院493號令,由區級多部門聯合組成的專業事故調查團隊對該起事故進行了細致核查,指出福建忠涵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盡管取得了相應體育項目許可,但在管理中出現疏忽和失誤。報告詳細記載了事發后各部門迅速響應的過程,各方積極參與救援并對受害者家屬做出賠償安排。最后確定這是一起因管理人員失職造成的責任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身和經濟損失。
《龍文區“7.10”淹溺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適用于物業管理行業尤其是涉及水上娛樂設施的企業參考借鑒,提醒相關企業在開展高危運動服務時必須嚴格遵守法規并強化安全管理,包括人員培訓、現場監管以及應急預案制定等方面。它為所有提供公眾服務或經營休閑運動場地(尤其是具有潛在風險區域如游泳館)的管理者們提供了寶貴的經驗教訓,并對地方政府部門加強對特定行業特別是游泳場館日常經營活動中的監督管理提供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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