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20”梧州臨港經濟區循環片區一項目建筑工地1人死亡事故調查報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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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梧州臨港經濟區循環片區一項目建筑工地1人死亡事故調查報告 2023年12月20日13時30分許,梧州臨港經濟區循環片區廣西銳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工地設備安裝項目發生一起1名工人在設備安裝過程中不慎從高處墜落導致1人死亡的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龍圩區人民政府同意,成立“12· 20”梧州市臨港經濟區循環片區內一項目建筑工地1人死亡事故調查組(龍政辦發〔2023〕58號文,以下簡稱調查組),負責對此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調查組由區政府辦、區建設局、梧州臨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中心、區應急局、梧州市公安局園區派出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總工會相關部門人員組成,全面負責事故調查工作。 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取證和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詢問,并調取相關資料,現已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總結事故教訓,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概述 (一)事故發生時間:2023年12月20日13時30分許。 (二)事故發生地點:梧州臨港經濟區循環片區廣西銳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在建)砷加工車間建筑工地。 (三)事故發生單位:王壘施工隊。 (四)事故類別:高處墜落。 (五)人員傷亡情況:死亡1人。 死者身份情況:王壘,男,32歲,身份證號碼:410728**********37,住址:河南省新鄉市長垣市惱里鎮南楊莊。 (六)直接經濟損失:約100萬元。 二、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2023年12月20日13時30分許,在廣西銳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在建)起重機項目行車設備安裝服務施工工地,現場共有5人作業,其中王壘、王戰、牛貞貞三人在砷加工車間的電動單梁橋式起重機(型號及規格:LD10t-25.5m H12.6m/A3)行車軌道安裝施工過程中,岑壽強駕駛操控吊機,聶欽昌捆綁軌道,王壘站在承軌梁上解吊鉤的過程中意外跌落到地面,跌落高度為12.6m左右,事發時王壘身上穿有安全帶,但是安全帶沒有按高處作業規程進行固定,頭上有安全帽,但是沒有按規定系牢下頦帶,跌落時安全帽脫離頭部。事發后王戰立即打電話給廣西梧州長遠起重設備有限公司主管人員李琛,李琛接到電話后趕往現場,并在電話里讓王戰撥打120,13時58分龍圩區中醫醫院120急救車趕到現場立即進行搶救,后王壘被送往龍圩區中醫醫院并繼續搶救,當天下午16時許經法醫確認死亡。 事故發生后,梧州臨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梧州市公安局園區派出所、龍圩區政府、龍圩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工作人員迅速到達現場,開展應急救援處置、現場調查以及相關善后工作。 (二)事故善后處置情況 經過廣西梧州長遠起重設備有限公司主管人員李琛與死者家屬方的多次協商,按照相關規定,雙方已達成了賠償協議,落實了賠償金額,處理好了死者王壘的善后工作。 (三)事故責任單位相關情況 根據調查了解,廣西梧州長遠起重設備有限公司主管人員李琛,簽訂《廣西銳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起重機項目設備采購合同》后,自行聯系并將設備安裝服務交付給已合作多次的王壘施工隊,李琛與王壘合作也曾簽訂《設備安裝承攬協議》,但本次合作因入場安裝時間短,故只是口頭約定有關事項,沒有簽訂書面協議。王壘施工隊沒有辦理營業執照,常年在各地承攬設備安裝服務,根據發包方的要求,組織人員提供安裝服務獲取報酬。此次設備安裝服務,王壘按照廣西梧州長遠起重設備有限公司主管人員李琛的要求,提供設備安裝服務,經過報價、協商一致后,組織施工人員,完成工作并交付,由李琛向王壘支付報酬。廣西梧州長遠起重設備有限公司主管人員李琛與王壘的關系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七章承攬合同,第七百七十條“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和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條“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造成第三人損害或者自己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的規定,王壘施工隊與李琛的關系為承攬合同關系,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事故直接原因: 經調查分析認定,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為,王壘作為“廣西銳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起重機項目”設備安裝服務的承攬人,王壘承接安裝施工服務后,組織王戰、牛貞貞、王永、趙天潤四人進行安裝施工(其中王永、趙天潤事發時不在現場),四個工人都持有《高處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但承攬人王壘安全意識淡薄,沒有取得《高處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且在沒有將安全帶展開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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