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木市新窯煤業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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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木 市新窯 煤業 有限公司 生產 安全事故 應急 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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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SMXYMK—YA 版 本號:2021—01 神木市新窯煤業有限公司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 :神木市新窯煤業有限公司 編 制 單 位:神木市新窯煤業有限公司 頒布 日期 :2021 年 6 月 20 日 實施 日期 :2021 年 6 月 20 日 預案編制評審說明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生產單位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的指導性文件。按照應急管理部令第 2 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的總要求,在遵照執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20) 的前提下,結合年度風險辨識評估報告、應急資源調查、編制《神木市新窯 煤業有限公司 2021 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升煤礦應對突發事件的處 置能力。 一、成立編制工作組 1、負責當年度及 3 年內生產過程中風險識別及評價; 2、負責應急資源調查及應急能力評估; 3、負責《預案》文本編制; 4、負責《預案》評審; 5、負責《預案》發布。 二、風險識別和評價情況 由煤礦安全科組織,其它科室參與,對礦井生產安全過程中的風險進行 了識別和評價,本次風險評價主要采用的評價方法為《事故工作作業條件分 析法》。識別評價結果見附件 2。 三、應急資源調查及應急能力評估情況 由礦長牽頭,各科室參與,對礦井應急資源進行了調查,通過調查對礦 井應急能力進行了評估。調查評估結果見附件 3。 四、《預案》編制評審情況 由安監科組織,其它各科室及相關人員參加了編制,編制完成后,由安 監科組織進行初步會審。2021 年 6 月 12 日邀請榆林市專家庫有關專家進行了 評審,評審認為該《預案》形式符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20)要求,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內容齊全、應急組織 體系合理、應急響應程序明確、應急處置方法符合礦井實際,應急保障措施 可行、附件完整,可頒布實施。 五、《預案》頒布情況 2021 年 6 月 20 日 由礦長段紅民頒布了實施令。 神木市新窯煤業有限公司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專家評審意見 2021 年 6 月 12 日在榆林市高新區由神木市新窯煤業有限公司組織相 關專家評審了《神木市新窯煤業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 簡稱 “預案”) ,與會專家通過聽取了《預案》編制情況的匯報,經查閱 相關資料,質詢、答疑后,一致認為:該《預案》基本符合《生產安全事 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20)編制要求,風險評估和應急資 源調查全面、預案體系針對性強、組織體系合理、響應程序科學合理、保 障措施完善、可行,符合礦井實際生產情況。 對本《預案》提出如下問題及建議: 1、簡化生產經營單位概況內容; 2、補充后期處置措施及其它保障內容; 3、預警解除條件及責任人不明確; 3、補充專項預案適用范圍和細化處置措施; 4、補充現場處置方案中井下火災應急工作職責; 5、補充完善附件、規范文本格式; 6、補充風險評估結論建議和外部資源調查情況; 編制單位對上述提出的問題進行了修改與完善,專家組經過復審,全 部已修改到位,認為:《神木市新窯煤業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可以頒布實施,同意上報備案。 評審組組長: 2020 年 6 月 15 日 目 錄 第一部分 綜合應急預案 1 1 總則 1 1.1 適用范圍 1 1.2 響應分級 1 2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 2.1 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結構 1 2.2 指揮機構及職責 2 2.3 指揮部下設五個工作組 3 3 應急響應 6 3.1 信息報告 6 3.2 預警 9 3.3 響應啟動 10 3.4 應急處置 11 3.5 應急支援 12 3.6 響應終止 12 4 后期處置 12 4.1 生產秩序恢復 13 4.2 人員安置及善后賠償 13 4.3 污染物處理 10 4.4 事故應急救援評估和總結 11 5 應急保障 14 5.1 通信與信息保障 14 5.2 應急隊伍保障 14 5.3 物資裝備保障 14 5.4 其他保障 15 第二部分 專項應急預案 17 1 井下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8 1.1 適用范圍 18 1.2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展開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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