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邊作業防護規定.docx
-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作業 防護 規定
- 資源簡介:
-
《臨邊作業防護規定》講解了臨邊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包括基坑周邊、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棚與挑檐邊、無外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等處必須設置防護欄桿。頭層墻高度超過3.2米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的高度超過3.2米的樓層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需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井架與施工用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置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應裝設安全防護棚。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臨邊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至1.2米,下桿離地高度為0.5至0.6米,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護欄桿應高1.5米并加掛安全立網。橫桿長度大于2米時,必須加設欄桿柱。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安全網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拆除后的臨時堆放物品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米,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臨邊作業防護規定》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特別是從事高層建筑、基坑開挖、陽臺、雨棚等臨邊作業的相關人員。該規定旨在確保臨邊作業的安全,減少事故發生,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
展開閱讀全文
